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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减负:不得给教师、学生和家长布置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任务。

母婴育儿 2024-05-17 浏览(5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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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福建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改善社会事务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方案》提出,到2024年10月底,各市、县(区)力争建立校园社会事务统筹制度,向社会公布准入清单,清理一批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任务,减少或合并一批面向中小学师生的检查、评价和考核,力争合并率降至20%,持续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努力打造民生治理品牌。

此次整治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未经教育部门同意进入校园,要求中小学校和师生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向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分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任务,要求其承担与教育无关的调查评估、网络投票、普查统计、信息报告等事项。三是要求师生和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官方账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app,通过各类与课内教学无关的学习平台阅读、打卡、答疑。四是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检查、评比、考核过多、频次过高、重叠重复、布局随意、痕迹过多等问题。

方案要求,精简检查、评比、考核项目。落实年度计划和审批备案制度,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坚决取消能合并尽合并的各类检查、评比、考核和校园创建活动。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考核评价要强化结果导向,注重工作绩效,坚决克服重痕迹、轻绩效的形式主义做法。不得在QQ群、政务APP、微信工作群中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对于社会事务进校园,《方案》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标准,建立审批备案制度,形成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向社会公布。原则上包括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和艾滋病防治等专项工作由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每学年不得超过两次。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创优评城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一次。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统筹安排,已纳入教材和日常教育教学的不再在校园内单独安排,防止教育管理层层加码。

根据方案,坚决杜绝无关事务强制摊派。严格约束和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应当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批准备案。借款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半年。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要求中小学校师生承担调查评价、网络投票、普查统计、信息填报等与教育无实质性关联的工作,不得提出参与率、达标率等硬性要求,国家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此外,还将规范教育类移动应用的使用和管理。落实教育移动应用程序审核备案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开发、谁选择”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育移动应用程序管理责任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育移动应用程序选用制度,严格控制教育移动应用程序选用标准和数量,避免不必要的负担。未经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和学校集体决定的教育类移动应用程序,不得要求教师、学生和家长使用。

原标题:福建教育减负方案:不得给教师、学生和家长布置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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